
關于進一步落實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措施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包頭市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落實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01企業緩繳
受疫情影響,企業可按規定于2022年6月30日前申請辦理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02貸款還款
受疫情影響的職工,2022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可前往就近的包頭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各受理部,作出書面情況說明后,不作逾期處理。
包頭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2年3月31日
政策解讀
01政策措施一
受疫情影響,企業可按規定于2022年6月30日前申請辦理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1.如何理解“辦理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未能按期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月度匯繳,經企業申請,緩繳期內可暫緩繳納住房公積金,臨時緩繳期自申請之日起最長至2022年6月30日止。
2.緩繳期間職工繳存時間及提取、貸款權益有何影響?
企業緩繳期內,職工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視為斷繳,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資格或符合條件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不受影響。借款人在歸還公積金貸款期間,所在單位受疫情影響辦理緩繳住房公積金的不視為貸后斷繳,中心將不追究借款人違約責任。
3.企業申請緩繳材料:
《住房公積金緩繳表》;
申請單位公章;
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4.辦事流程:
申請單位經辦人攜帶相關材料于工作時間前往就近的包頭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各受理部辦理,即時辦結。
02政策措施二
受疫情影響的職工,2022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作出書面情況說明后,不作逾期處理。
1.“不能正常還款的”指的是什么情形?
2022年3月17日至6月30日,職工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月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導致貸款逾期的情形。
2.申請人范圍及如何辦理延期還款?
申請人屬于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工作者,提供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或參加疫情防控單位出具的證明;
申請人屬于住院治療、醫學觀察、被政府隔離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觸者,提供定點救助醫院或街道辦、社區出具的證明;
《延期還款說明》;
申請人(包含主借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件。
3.辦事流程:
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于工作時間前往就近的包頭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各受理部申請辦理。